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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开展工贸行业“百日清零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全区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于6月初至9月上旬,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

“百日清零行动”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区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

此次“百日清零行动”将分五个步骤开展,6月底前要求企业自查。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要分别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7月底前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各地(州、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分级分类监管职责,分别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9月上旬前进行交叉检查。自治区将根据各地相关企业数量、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检查细则和评分规则,统筹组织各地(州、市)应急管理局分片区开展异地交叉检查。交叉检查结束后,自治区开展核查。自治区组织对辖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分,进一步核验“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成效,对执法检查不精准、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问题,要进行严肃通报、问责。自7月份起,自治区将根据各地相关企业数量和规模情况,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情况全过程跟踪指导,组织专家抽查,推动各地(州、市)“百日清零行动”落地见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